2010-11-19

2010金馬影展─《阿嬤打官司》

第一幕就是馬尼拉街景,直接又不假掩飾地在拍攝阿嬤(Lola Sepa)在風雨中的髒亂街景,不斷劃上火柴為遭遇搶劫殺人的孫子點上蠟燭的畫面。接著公車上的女子在眼前被搶,帶出這個城市的罪惡。

Lola Sepa的困境在於孫子的喪禮費用,用盡積蓄也只能付得起頭期款,除了跟孫子老闆以及鄰居募款,還得抵押自己的老人津貼卡借錢。當鏡頭照向借錢機構,又是一幅低下階層的影像。儘管如此,喪禮還是得要辦,如同日子還是要過下去。Lola Sepa的堅毅,在於她出庭時敢抓住嫌犯的手,但面對法律機器時卻又顯得渺小(隱喻為找廁所遍尋不得)。



相對的,兇手Mateo在市場賣菜的奶奶Lola Carpin,則是努力想解救孫兒於囹圄,首先是尋找免費的法律協助,同樣辦公室裡也是弱勢者的圖像。或許是菲律賓法律比較特別,搶劫殺人是可以民事和解的,Lola Carpin於是朝著這個方向努力。她典當了電視,用欺騙的方法賣菜,甚至去拜訪許久未見的妹妹(理由是籌措醫藥費),妹妹給她的鴨蛋,地瓜與長豆都得要變現才有意義。儘管如此,距離合理的和解費用還是差距太多。

終究Lola Sepa的困境還是金錢,雖然找了議員擺平葬儀社費用(議員真好),但考慮眼前也只好接受金錢和解。Lola Carpin則是將房契也抵押借款,相對於土地或房子,年輕人才是阿嬤不能捨棄的希望。

最後兩位阿嬤的談判是精采之處,談判由請吃飯開始,Carpin自己謊稱不餓。接著閒聊,談自己的關節炎,直到把錢由緊緊縫著的口袋中拿出來,其餘不必多說。彼此都是辛苦過生活,實無須談論自己的生活。

手持搖晃攝影,強調真實感。低角度拍攝,大部分時間鏡頭都低於阿嬤的肩膀。捨棄高高在上的觀點,拍出低下階層也拍出阿嬤的偉大。

離開宣判當庭放人的法院,雖然走得是不同方向,兩個家庭還是得要繼續過著類似的生活。沒有贏家,金錢只是在同樣的階級流動,民代、商家與地下錢莊無須煩惱這種層次的問題,兩個阿嬤同樣是被宰割的對象,就像河裡的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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