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4-01

談死刑存廢

其實我也可以直接說出我的立場的,只是王清峰用了一篇文章的長度都還造成這麼大的意見紛歧,未經過深入討論去表態這立場大概也會招致類似結果。

所以我公開一下我的思路過程,在表態存廢死刑之前,我先想了以下問題:


- 1.是否贊成自殺?
贊成,人有權利決定自己的生命該怎麼過

- 2.是否贊成安樂死
贊成,在當事人的同意下絕對贊成,原因同上(法律是否備妥是另一回事,不在討論範圍)。
然而,當事人還未能表達意見的時候,我是否贊成?特別是對方並非絕症或年老,仍有遙遠未來的情況,在醫學上無法否定有活過來的可能,是否贊成安樂死?(再說現代醫學能解釋這或然率嗎?)我還沒有答案。假設萬分之一的機會可以醒來,我會等待嗎?應該會。

3.是否贊成墮胎?
不反對,但請原諒我無法使用直接肯定句。以優生學而言,透過先期檢查確實可以事先找出缺陷的"胚胎"。這是同意墮胎的理由之一,目前政府還鼓勵這樣做。父母無能力扶養子女,或更極端的情況,是在非個人意願下有了小孩,如此的下一代未來可能造成社會問題,反對墮胎很難講是好或不好。與安樂死類似,這牽涉到肚中的胚胎的個人意志,我們憑什麼去決定該不該留下他/她?到底父母是主宰還是胎兒是主宰?宗教上抱持著類似的看法來反對墮胎,確實我們怎麼決定在什麼時期胚胎算是個體而不是一顆蛋?我無法反對墮胎是因為不允許墮胎對這樣的父母而言太殘忍了,他們也該有選擇。

以上三個問題感謝Richy Li

4.面對欲殺害你的暴徒或戰場上的敵人,你是否會殺了對方
會,我要保護自己與我愛的人

5.同上,面對無抵抗能力的敵人,你是否會殺了對方?
對我而言,俘虜/監禁對方會是個好的選擇

6.同上,若你的長官要求你殺了對方,對你而言這是執行命令還是殺人?
我認為是殺人,我為什麼要當殺人工具?

7.類似上個問題,假設全世界只有你贊成死刑,而且我說服了全世界應該要有死刑,但是要由我來執行槍決(因為其他人都反對死刑),我願意嗎?

或許心裡面喊著為了正義一邊扣板機吧?但我不會。為了正義為了聯盟為了部落為了民族淨化還不都一樣?只是讓殺人有正當性罷了。在沒受到生命威脅的前提下,非殺人不可嗎?這又有甚麼意義呢?這一題雖然是假設問題,但跟前面的題目一樣,你在心裡認為殺人是怎樣的一回事呢?只要劊子手不是自己就沒關係吧?所以好像執行槍決的時候會一堆人一起開槍,只有一個人是實彈,但如果知道劊子手就是你會是如何?

所謂的劊子手,到底是戰場上下指令(處死無反抗能力的敵人或百姓)的長官還是執行者?是簽核死刑的法務部長還是槍決人員?還是那些認為每個死刑犯都該死的民調背後的人們呢?

這一大串問題檢視自己對生命的態度,每個人的立場可能不同。

若是拿死刑問題去問宗教家,去問大家信任度最高的證嚴上人,她應會說反對殺生,立地成佛。宗教家這樣表態很安全,不會被輿論臭罵,因為他/她有他背後的信仰。若去問大家景仰的前法務部長陳定南,他其實也支持廢除死刑,也公開表態過,但他基於他的工作立場還是批准接近四十位死刑犯。跟王清峰比起來,陳定南是務實的。在死刑態度上卻沒太多差別,他們都想要擁有他們想要擁有的清譽,只是一個是理想性一個是務實性的來達成。王清峰處長大大扣分的地方在於,就算有重重壓力,也應該努力與公民辯論並提供環境來讓她想要的那一天來到。不然怎麼敢說廢除死刑是她一直以來的志願呢?不過陳青天也有光說不練之嫌。

談到這裡,我自己也很矛盾,我贊成墮胎但是我反對殺人,界限在哪裡啊?我對於安樂死還沒有定見,若我是家屬,只要有百萬分之一的機率還是會安靜等待吧?但我真的知道當事人的意向嗎?

安樂死的例子,就因為只要有百萬分之一的機會就不願意放棄,所以只要有台灣的調查訊問審理判決制度有誤判的可能性,就很難說服我該支持死刑。根據以上的思路,推導下來我支持的是無法特赦與假釋的無期徒刑(Q5),以及提供刑犯自殺的管道(Q1,Q2),我覺得這樣的安排還不錯。

在此寫下我的想法,其餘的交給歷史來見證,到底誰是對的。今天無意間又翻到先前讀過黑格爾關於歷史推進的觀點,現在的意見分歧都是為了加速這個議題的收斂,勇敢面對這個難題才是最好的方法,像歷任政府一樣龜縮不敢談真的很退步。

8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最好的方法是...法律賦予被害家屬或被害人殺死加害人(兇手)的權力,這樣也就沒有所謂我為啥要當劊子手的問題存在,而且也符合人性,又不會浪費公帑養一堆兇手。

另外,被害人的心情不是一般沒經歷過的人所能體會的,在討論這個議題時,真有點在傷口上灑塩,說風涼話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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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毛 提到...

多談談是好事

浪費公帑這件事情,其實很難講,罪不足死的犯人,牢獄費用也是全民出錢,這樣算不算浪費公帑?要不要省下這筆錢?

讓受害者解決兇手是個不錯的建議,像羅馬競技場一樣,我相信這不會有人反對

被害人贊同死刑不難理解,喊最大聲的白女士她的兇手已經得到制裁,死刑就可以換得被害人心情的一個終結嗎?我不是受害者我也不清楚,或許心情平和的受害者已經不想出來為這種事情爭辯了吧(林義雄?)

匿名 提到...

解決浪費公帑養一堆犯人的問題,我想比較好的解決方式是...扣押犯人的財產養他自己,沒財產或不足供養自己時,在獄中要付出勞力換取溫飽,我想這樣比較公平,大眾也比較能接受.

QQ

狗毛 提到...

感謝你的意見,讓受刑人從事勞動我覺得很好,不勞動就沒飯吃,讓對方做出選擇

在討論過程中,"某人該死,殺了他吧"要下這樣的結論很簡單,畢竟也不是自己執行,但是怎麼棄而不捨的找到更好的方式,才是辯論過程中的重點

大家也可以聽聽身為警察的立場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0/new/apr/5/today-p7.htm (侯友宜︰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)

匿名 提到...

殺人的人為何不給被害者一個救濟求生的機會,而殺人犯卻享有救濟和求生的機會...這句話發人省思.

狗毛 提到...

感謝你的寶貴意見

殺人的人為何不給被害者一個救濟求生的機會,而殺人犯卻享有救濟和求生的機會??

我的想法是這樣
1. 殺人的人為何不給被害者一個救濟求生的機會 ==> 如果會給機會的話這個世界就沒有犯罪跟戰爭了, 應該是不用期待這一天

2. 而殺人犯卻享有救濟和求生的機會??
==>不給予對方這些機會,不就跟上一句一樣,把自己變成了殺人犯,不給對方機會嗎?況且現行法律對於大小犯罪本來就有法律上答辯的機會

以上是我的看法,但不過只是耍耍嘴皮子而已,沒甚麼營養。這些字句充滿漏洞,也不會改變一個人的想法的。

我相信大多數人都希望不要活在犯罪的威脅之中,讓自己的生命財產得到保護。"死"這個剝奪生命的懲罰,由古代的車刑,鞭行,到現代的槍決,大家都接受使用較人性的方法來執行,不會再期待使殘忍的手段達到嚇阻作用。進一步來想,將死刑轉為永遠剝奪自由無法假釋的無期徒刑,也是類似的概念。或許在某個時間就會被更多人接受吧?

其實個人還滿贊成要給殺人犯求死的機會,要讓犯人有自殺的權力

匿名 提到...

贊成...終於聽到一句有人性的話了..."其實個人還滿贊成要給殺人犯求死的機會,要讓犯人有自殺的權力"...你殺人,那處罰就是讓你殺你自己...呵呵呵

狗毛 提到...

最近有一些消息,首先就是4/30斃了四條人命。個人邪惡的認為只要在民調低的時候殺幾個死刑犯,社會就會繼續吵。老話一句,殺人的不是簽字的部長,民意與上意授意他做的,他也不會睡不著。

另外今天媒體報導,白冰冰叩應嗆廢死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politics/0,5244,50203505x132010050401348,00.html

總覺得白冰冰的行為與反應是可被理解的,背後的問題在於媒體每次都會訪問白女士,節目(我沒看)的廢死觀點隻字未提,主流媒體刻意要強調這種情緒性的觀點來提高新聞性,辯論過程只是留白。

就像電視電影,大家要看灑狗血的,不要看對白太深奧的。於是那些情緒就一直強化下去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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